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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应急预案出台 城投置换来袭估值分化

发布时间:2016-11-14 点击数:990

和讯网消息 1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方案正式浮出水面,天风固收孙彬彬、高志刚认为,城投债金边光芒或将收敛,未来城投估值面临分化和调整的压力,需要提高对待城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上述文件所指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地方债以及2014年底的各类存量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担保债务和救助债务,但不包含2015年以后发行的各类城投债,这部分城投债的信用资质需要区别对待。

天风固收表示,对于2014年底被认定为地方政府债务的存量债务,债权人同意置换的,地方政府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如果出现违约风险,会触发应急处置。

更为关键的是,天风固收认为,2014年以前的地方政府债务债权人不同意在规定期限(2017年12月31日前)置换的,地方政府不再承担任何法定偿还责任,对应的地方政府置换额度由中央收回,未来这类债务的偿还由原债务人承担,如若无法偿还,可以启动债务重组或依法破产。

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预案中并未提及具体的置换方案(按面值还是市值),对于估值的影响不确定性仍高。

而2014年底的存量担保债务,天风固收认为,由于担保行为本身不合法,地方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但需要承担适当民事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不高于债务人不能偿还部分的二分之一或者担保额(孰低原则)。

对于2014年底的存量救助债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救助。

2015年以后的新增担保债务(违法提供担保承诺的债务),地方政府也需要承担适当民事赔偿责任。天风固收预计,没有获得担保承诺的债务,潜在的信用资质相对差一些。

此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出现流标(连续2次或3次),也被视为发生债务风险事件。

综上所述,天风固收表示,风险处置预案的出台,对于存量城投债给予了某种程度上的信用资质划分,2014年以前发行的城投债资质最高,但是面临置换时的估值调整的不确定性;2015年以后发行的城投债需要看是否拿到了地方政府担保承诺,拿到与否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信用资质的高低。未来城投估值面临分化和调整的压力,需要提高对待城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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