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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风暴:深圳证监局排查公司资金占用

发布时间:2016-05-31 点击数:1257

      5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深圳证监局对相关证券公司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排查辖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监管,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的要求,我局拟对深圳辖区挂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排查。

      5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独家获悉,江苏证监局当日对相关证券公司下发了《江苏证监局关于排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的通知》(下称《排查通知》)。

      这也意味着,新三板挂牌公司违规占款问题正在遭遇监管风暴。

4大排查具体要求

      《通知》显示,深圳证监局此次排查的基本要求为,相关证券公司对开展持续督导的深圳辖区挂牌公司2015年以来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资金占用情况自查表。

      并提出了4项排查具体要求:

(一)、相关证券公司应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在审阅深圳辖区挂牌公司年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和其他资料的基础上,对所督导挂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相关表格;

(二)、排查期间为2015年1月1日以来挂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三)、排查内容包括2015年以来资金占用发生额、时点、余额、归还情况、占用形式等;

(四)、请指定专人汇总,并于2016年6月6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方式报送资金占用自查表。

      最后,深圳证监局表示,后续我局会在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的指导下,对相关证券公司提交的自查情况进行分析,并相应进行抽查。对于相关证券公司 提交的自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局将视情况对相关证券公司持续督导所推荐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等执业情况进行检查。

违规占款监管风暴

      针对新三板频发爆发出的大股东占款现象,证监会在2016年初曾向各地监管局发文,要求抽查各地新三板挂牌企业资金占用情况,并要求各年审会计事务所在发布挂牌企业年报时,需同时发布资金占用核查情况。

      江苏证监局在《排查通知》指出,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已完成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从年报分析情况看,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情况较为严重。

      对于发现年报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占款问题,江苏证监局要求相关证券公司对其截止2015年底在江苏辖区督导的全部挂牌公司相关情况进行排查。

      除了证监会曾要求各地监管局抽查辖区内新三板挂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今年以来,全国股转公司也要求各挂牌公司出具专项报告,要求披露期间占用资金情况。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多份占用资金专项说明发现,资金占用方多为实际控制人,占用原因主要为个人资金周转、经营性往来等,而且占用者基本不支付相应利息,严重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

      “今年资金占用会是个重点问题,也将是个监管年。不过,违规占款多年未解的根源就是处罚力度太轻,违规成本太低。”上海某资深投行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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